江苏联慧专利维权案终审胜诉
2020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(2020)最高法民申4836号民事裁定书。裁定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事实成立,驳回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再审申请。江苏联慧专利维权案最终胜诉。
本专利维权案历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审理,历时5年。我司为此付出巨大的人力、物力,此次专利维权的胜利是我司在知识产权维权路上的里程碑,对进一步推动公司乃至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联慧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,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、保护和运用,目前已获得有效发明授权专利26项,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100%。只是产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核心竞争力。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防,面对专利侵权行为,我公司坚决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维权,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,净化行业环境。

